上個世紀初期白話文運動西式標點引入中文,據我所知是如同漢字已有的標點習慣把標點符號置於文字的右下方——在直排排版中如果符號佔一個字符的話就是這個字符的右上,橫排則是左下。或者也可以說照搬了西式標點的位置。
這個習慣其實沿用至今。如果我沒搞錯,好像是臺灣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把標點符號改到居中的。香港原本似乎也仍是照舊,大概是由於使用了臺灣製作或爲臺灣製作的字體以後標點也慢慢多見置中的標點。
是這樣的演變史嗎?
那臺灣究竟是什麼時候改的呢?請識者賜教~
這個習慣其實沿用至今。如果我沒搞錯,好像是臺灣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把標點符號改到居中的。香港原本似乎也仍是照舊,大概是由於使用了臺灣製作或爲臺灣製作的字體以後標點也慢慢多見置中的標點。
是這樣的演變史嗎?
那臺灣究竟是什麼時候改的呢?請識者賜教~